解析:
关于盗窃罪案件在公安机关初步立案之后的实际逮捕行动所需耗费的时间并未有固定的标准。这主要是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所掌握的证据是否充足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行踪等多种因素都会对逮捕行动产生影响。若证据确凿无误,并且能够准确地确定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具体地点,那么公安机关很可能会立即采取逮捕行动。
然而,若是案件情况较为复杂,需要进行更为深入的调查和取证工作,那么逮捕行动的实施时间便可能会相应地有所延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