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与确定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其主要内容涵盖了对被拆迁人房产价值的补偿、因搬迁及临时安置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的支付以及被拆迁人遭受的停工停产等直接经济损失作出相应赔偿。
值得强调的是,房产价值的补偿水平应确保不低于同类型房地产在市场上的平均售价。
此外,补偿方式既可选择货币形式,亦可选择以房屋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
至于针对搬迁及临时安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则需依据具体情况,给予合理且公正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