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手续通常存在两种途径。
首先,若父母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应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便可根据协议内容进行调整;
其次,若无法协商成功,那么当事人需向法院提出正式申请,启动变更抚养权诉讼程序。在协商过程中,务必确保协议条款清晰明了,其中应涵盖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与金额、探望权等关键内容。
至于通过诉讼手段进行变更,当事人需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对方已不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或自身条件更为适宜抚养孩子,例如对方存在不良行为习惯、自身经济状况及生活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等方面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