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欠款不偿还的诉讼时效,其法律规定的一般截止日期为三年。具体时间应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知悉自己所享有的权益已遭受伤害且合法义务人明确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若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曾预先设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将自还款期限行将结束之时起算。
值得指出的是,在此期间内,如债权人曾向债务人提出过要求履行债务的请求,则诉讼时效将会被中止,并自中止期及相关程序终结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