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职务犯罪案件中,证据标准素来非常严谨,必须满足“确凿”及“充足”两个条件才能予以判定。换句,所有作为判罪依据的证据都必须经过严谨的调查和证实,每项证据都应该具备客观性、相关性以及合法性。更为重要的是,这些证据之间以及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得有任何矛盾之处,并且必须通过合理方式将矛盾彻底排除,使得他们能够形成有力的证据链条,指向案发时的确切犯罪状况。最终,综合运用全案所有证据,我们对于已经确认的事实应该排除所有合理的怀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