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不幸遭遇工伤事故,却未能获得社保赔付时,您有权向所服务的用人单位申请所需的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承担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的各项费用。在此过程中,请务必妥善保存并整理能够证实工伤事件真实性的各类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以及医疗记录等等。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需依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及标准,全额支付相应的费用给受伤员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