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夫妇离婚以后,若其中有一方未能依法履行其支付子女抚养费用的义务,在符合特定的法律条件之下,受诉法院有权依法进行房地产拍卖处置。在实践中,法院通常会首先采取其他强制执行手段,例如冻结相关银行账户、扣押当事人的工资收入等等。
然而,倘若上述其他执行措施无法顺利实施,并且该房产属于未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拍卖该房产并不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话,那么法院便具备了依法拍卖该房产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