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婚姻关系结束时,通常情况下,下列三种权益或财产往往更加倾向于归属女性方面:
首先,若子女尚处于哺乳期间或未满两周岁,那么抚养权通常会被判给女方。这主要是由于此类年龄段的儿童对于母爱的需求更为强烈,而母亲的陪伴和关爱则能够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其次,女方所拥有的个人专属物品,例如珠宝首饰以及各类化妆用品等等,这些通常都将归属于女方。
再次,如果某项权益或财产是由女方在遭受人身伤害后获取的赔偿金或者补偿款,例如工伤赔偿或者其他类似性质的款项,这时这类权益或财产亦应归属女方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