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因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受害者十级伤残的赔偿额度问题,其并非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数值,而是需依据多项并重考量的因素来进行精准的核算。在这其中,通常包括了受害者所需承担的医疗费用、聘请护理人员的相关费用、由于受伤而产生的误工损失以及特定类型的残疾赔偿金等等。对于医疗费用部分,应当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进行计算;护理费用方面则应参考相应护理人员在护理期间的收入水平及其服务时长;
至于误工费用的核定,则主要基于受损人所遭受误工的时段长度及个人收入状况。
此外,残疾赔偿金的具体数额还将受到受害者年龄、居住地或常驻地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总的来说,无论哪种费用的结算,均须严格遵循事实情况进行详细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