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十四周岁的儿童在故意实施人身侵害行为后,需要根据具体所导致的伤害程度及结果进行深入评估,以此判断他们是否需为自身行为负起相应的刑事责任并确定适当的量刑标准。若该行为已造成严重伤势或致他人死亡,无疑应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法律通常会对其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然而,若仅造成轻微伤势,则一般情况下不视为犯罪行为,但其监护人有义务对其进行严格管束和教育,如有必要,政府亦可采取收容教养等措施以确保社会安全与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