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拆迁赔偿数额的制定,我国确实未设定全国范围内一致且固化的数值。具体的拆迁补偿金额往往会根据拆迁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使用性质、市场价格以及当地经济的发展状况等多元化的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一般情况下,拆迁赔偿内容通常涵盖了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迁移居住地点及相关设施的安置费用、因暂时停止经营活动而造成的损失赔偿等等。
至于赔偿方式,既可以选择货币形式的直接支付,也可以选择以房屋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