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征收房屋补偿协议被判定有部分条款无效,首要是识别并分析这部分失效条款对整体协议的影响程度。通常情况下,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到其它合法部分条款的落实实施,那么其余部分仍可正常执行。至于因无效部分所引发的经济损失,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协商来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或重新拟定相关约定;倘若无法达成共识,也可参照过错比例的原则,请求违约方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