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子女抚养费用额的确定需全面斟酌各类要素,如子女切实所需开销、父母双亲的支付承受力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等多个角度进行衡量。一般而言,若父母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话,抚养费可以参考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率进行计算并支付;在需要承担两名以上子女抚养义务的情况下,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一般不应超出月总收入的50%。若父母不存在固定收入,抚养费金额则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业平均收入为基准,参照上述相应比例予以核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