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具备稳定经济来源的前提下,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通常可参照其当月总收入的20%至30%进行安排。若是承担了两名或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则相应的比例可以适度上调,然而,总体而言,抚养费的支付比例应控制在月总收入的50%以内为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