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约是旨在终结合同效力、让双方法律主体自合同束缚中得以释放的一种制度安排;反观违约责任,它实则是由于一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其合同义务,以致违背了合同信义所应承受的法律制裁及损失赔偿责任。解约往往源于法定或约定的特定事件发生,例如一方严重违约等情况。
然而,违约责任的产生则源于一方未能完全履行或者不当履行其合同义务。解约并不必然导致违约责任的产生,但是违约行为却有可能触发解约程序。总而言之,解约主要关注于合同关系的终止,而违约责任则更侧重于对违约行为的惩戒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