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总价达三十五万余元,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此种情况应属情节特别严重范畴,被告人因此通常将面临着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的严厉惩罚。
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结合被告人在案件中的认罪态度以及是否存在立功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对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了极大威胁,因此,我国法律对此类行为采取了坚决打击的严苛立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