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假设案件中涉及到打人并引发了轻伤二级的后果,然而由于证据缺乏以及嫌疑人矢口否认犯罪行为,无疑给案件处理带来了诸多困难。在此情形之下,警方与检察机关将会进行深入调查,广泛收集各种证据以期增加证明力,并且对所收集到的现有证据进行细致入微的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足够的相关性及法律效力。即使经过种种努力后,证据仍显不足,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仍然有可能无法得到证实,以至于无法被定罪。
然而,请注意,若在后续过程中出现了新的证据,或者通过正当合法的侦查渠道获得了具有决定性的关键证据,那么,依然能够根据这些新证据对涉案人员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