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确立重大失实质罪的相关立案标准范围内,我们通常会涵盖以下两项重要因素:
首先,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导致国家、集体或他人民众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必须达到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才可进行立案调查。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该类案件必须对社会产生了显著的恶劣影响才能予以立案处理。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重大失实罪是指持有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以及法律服务等特定职务的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未能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在出具的各类证明文件方面存在重大失误,从而引发了严重的不良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