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作为家属,您首先需保持理智,镇定自若。你有权向涉案机关询问关于涉嫌的罪名以及相关案件事实真相,不过请务必尊重办案的程序,切勿过度干涉案件进程。接下来,您需要迅速为嫌疑人聘请富有经验的专业律师,他们有权利进入羁押场所与嫌疑人进行见面,获取真实具体的案件信息,同时也能根据法律规定为嫌疑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及辩护服务。
再者,您还可以考虑为嫌疑人准备一些在看守所内可能需要用到的日常生活必需品,但是请务必遵守看守所的规章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