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知亲人因故被拘留后,首要之事便是明确其遭受拘押的性质究竟为刑事拘留抑或是行政拘留。
若是属于后者,则被视为行政处罚而将临时羁押于特定拘留场所中,在此情况下,亲眷亦可前往拘留所以探望当事人。
但若涉及刑事方面的话题,那么亲属理应了解到罪犯被指控何种罪行,以及其被关押于何处,同时也需知晓负责案件处理的相关机构及人员身份信息等等。
此外,你们亦有机会亲自去往案犯的关押地,为他/她配送生活必需品和食品,同时考虑到季节因素挑选适宜的衣物品种,尤其需注意衣物上不得出现任何扣眼、拉链之类的可能造成伤害的细小部件。
在财务方面,亲友们也可以为罪犯的账户汇入适量资金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二、被拘留后多久才会发家属通知书
被批捕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批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由人民检察院做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拘留后家属该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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