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商住房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被划分为40年或者50年两个阶段。所谓商住房,即是能够同时兼顾商业和住宅两种用途的物业类型,而这些房屋所依托的土地性质则主要归类于综合用地或者商业用地范畴之内。对于这40年或者50年的使用权期限,主要依据的是现行有关土地方面的法规以及政策导向。
值得广大消费者关注的是,在土地使用权期满之际,完全可以依照法律条文的要求提出延续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