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有一方当事人坚决反对离婚,而另一方则坚持行使离婚权利,此时他们便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依据夫妻双方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以决定是否批准离婚申请。例如,当存在家庭暴力、重婚行为或者因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等情况时,法院往往会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进而作出离婚判决。
然而,如果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首次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可能无法得到支持。但是,在没有新的情况或理由出现的前提下,经过六个月之后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通常会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