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分居长达四年之久的前提条件之下,倘若想要办理离婚手续,一般来说,是需要你提前预备好下列授以证明身份的材料:例如,各自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曾经缔结连理的结婚证书等。若是采取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除了上述那些文件之外,还须认真撰写、签署一份离婚协议书。要是用诉讼法律手段平等解决离婚事宜的话,就需要额外准备好一份起诉状,另附上能够明确显示你们夫妻间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并且还提供了分居事实的重要证据,比如分居过程中所产生的租房合同,或来自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服务中心开具的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