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协议本身中并未明确规定追溯期限的具体事项。
然而,若涉及到财产分配与债务分担等方面的事宜,当其中一方察觉到另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变卖、损坏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或者试图通过制造虚假债项来侵吞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时,自发现之日起,其可在三年之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请求重新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