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您必须向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取准予迁移的许可证明。接下来,请您务必携带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等必备材料,前往当前户口所在地区进行户口迁离的相关手续办理。步骤终结后,您需在限定的时间期限内持应携带之资料至迁往目的地完成户口落户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