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研究刑法学中,我们发现,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成立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被告人必须存在客观事实层面的违法行为,其表现为非法携带数量较大的毒品原植物种子。
其次,被告人必须具备主观故意心理状态,也就是对自己所携带的物品确认为毒品原植物种子,并且依然选择非法携带它们。
此外,无论被告人非法携带行为背后的具体动机或者目的为何,只要其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涉及到数量较大的毒品原植物种子便有可能触犯此项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