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对于青少年犯罪通常并不判决其死刑。这体现了我国在处理未成年罪犯方面所作出的特殊规定及政策导向。具体而言,针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罪犯,司法机关必须采取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措施;
同时,对于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审判期间正值孕期的女性罪犯,亦不得施以死刑惩罚。这背后的考量主要源于青少年心智发展尚处于早期阶段,具有较高的可塑性与改造潜力,因而值得给予特殊的关注与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