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前便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且该行为并无任何法律效力时,的确无法构成真实有效的婚姻关系,也谈不上解除婚姻这一说法。非法同居仅仅是在法律框架以外的一种生活方式,不受法律加以保护与规范。此时,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和平结束这段同居关系,同时对于在共同生活期间所产生的财富及债务等相关事宜进行妥善处理。若协商过程中出现分歧,甚至牵涉到财产权益等方面的争议,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