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地产遗产继承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从继承人知悉或应该知悉其权益遭受损害之日开始起算,时限约为三年之久。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继承人并不清楚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诉讼时效最多可延长至自继承行为发生之日起长达二十年的时间。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继承行为启动之后,若继承人并未明确表达出放弃继承权的意愿,则应视为已接受了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