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作为儿媳妇并未被法律明确规定须承担赡养公婆的义务。
然而,在法律层面而言,每个子女都具有对其父母提供赡养与扶持的法定义务。
然而,若儿媳出于个人意愿主动承担起赡养公婆的重任,那么这样的行为无疑应当得到我们的高度赞赏与积极倡导。
此外,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过程中,儿媳协助其丈夫履行赡养义务,这也是一种极为普遍且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