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乡土故居的危楼拆除问题,补偿问题的确立必须依据实际状况进行仔细斟酌。倘若由于政府的整体规划或是公众权益受到威胁而必须予以拆除的话,那么通常来说,将会有一定程度上的补偿措施给予支持。补偿内容可能涵盖了对房屋价值的估值补偿、以及搬迁安置所需的相关费用等等。
然而,若因房屋自身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导致其无法继续居住使用,从而由业主自行决定拆除以排除安全风险的话,那么很可能将不会得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