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二者在性质上存在显著差异。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旨在保障案件的侦查与起诉能够顺利进行;反观之,行政拘留则是对于触犯治安管理等基础行政法规的行为主体进行惩戒的手段。其次,它们在适用对象方面也彼此区隔。刑事拘留主要针对的是可能构成犯罪的嫌疑人员,而行政拘留则主要针对那些违反了治安管理等基础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此外,在处理期限方面,亦有明显区别。刑事拘留的期间通常不会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设定为15日以内。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实践中,若将两种拘留方式合并执行,其总计时间不得超过2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