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误工费用的理赔标准,通常情况下会依照受害者的工作损失时间以及实际经济收入加以确认。若受害者在事故发生前拥有稳定且明确的薪资收入,那么误工费将以他/她实际损失的经济收益为依据进行计算。至于那些没有相对固定收入来源的受害者,他们的误工费则需要参考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来进行计算;如果受害者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也可参照当地法院所管辖区域内同行业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作为参考标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