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工伤索赔过程中,因未能有效证明工人的薪资水平时,确实可能会对赔款金额的准确核算带来困扰。然而,这种情况并不必然被视为违法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相关机构将参照统筹地区职工的平均工资或同一行业内的平均薪资,作为确定赔偿额度的依据。而在实践操作中,负责处理该案的有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与合理判断。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