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交易双方签署交易合同时,购买方必须详加检视卖售方所提供的各项证件,尤其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初期签订的购房协议、各类税费的正本发票以及婚姻状况证书(如对方未婚,应提供相应的单身证明文件)等资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