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若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权这一事实,尽管该行为看似合法有效,然而从法律角度来看,买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此项房产交易,同时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费用,并且还须负担不超过其所支付购房款总额的一倍作为赔偿金的责任。在此前提下,买方完全有权利请求解除双方所签订的这项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