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交通肇事案件中,犯罪分子被判予刑罚绝不能豁免其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这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个人的生命健康及财产权益,同时也对国家的公共秩序与管理制度构成了威胁与破坏,
因此,无论是从实体法还是程序法角度来看,刑事处罚及其衍生的民事赔偿问题皆属于不同的法律范畴,二者之间不能相互抵销或者取代。
然而,需强调的是,交通肇事后如能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这无疑将被视为刑事悔罪态度良好的重要体现,并且将成为量刑时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重要依据之一。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