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警察完全具备去乡村进行车辆检查的资质和权力。纵观《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条款,警察因职责所在,有责任对道路上发生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果断且严格的处罚。对于那些允许车辆自由通行的农村公共道路,这些道路同样被纳入到《道路交通安全法》所定义的“道路”范围之内。因此,警察有充分的法律基础在农村区域内开展包括无照驾驶、醉驾等多种类型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