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催收人员上门进行债务催收是合法的行为。只要在此过程中不出现任何形式的暴力催收、恐吓以及威胁等不良行为,那么催收公司上门进行这种活动便是无可厚非的。
然而,当借款人员觉得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时,他们有权利拒绝催收人员进入其私人场所进行催收。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强制侵入住宅的情况,借款人员可立即选择报警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