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遇到农村道路被非法占据的问题时,首先应当尝试与其占有者进行友好磋商,以劝导他们撤回侵占行动及修复原有道路状况。在经过一切尝试协商仍未取得进展的情况下,权利持有者便可向当地村民会议或村委提出实际情况报告,届时将由村委代表出面进行调解工作。然而,如若调解工作未能解决争议,您便有权力向本地乡镇政府抑或是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恳请上述机构的专业人员或领导介入处理此事。倘若非法占据行为已经对您造成实际经济损伤,您同样能够运用法律的武器,向地区法院提起诉讼,以迫使侵占者主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您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