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犯商标权益者需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以及行政处罚,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面临刑事罪责。在民事法律责任方面,法律规定了多项救济措施,例如停止对他人商标权的侵犯行为,消除因侵犯行为产生的不良影响,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等。而在行政法律责任的处理上,国家有关机关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权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息其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毁所有已经制造完成的侵权商品以及主要用于生产这些侵权产品、伪造商标标识的工具。在违法行为涉及到的营业额达到或超过五万元人民币时,可以对违法行为施以违法营业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若实际的违法经营额不能达到这个数额,但是又达到了至少五千元人民币的话,那么也可以对其处以最低二十五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至于刑事责任人,根据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因为侵权行为导致的恶劣后果过于严重,达到犯罪标准的,就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