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跨省离婚诉讼的相关事项,一般情况下需向被控告人的住所区域(或者其经常居住所在地)所属的法院提出请求。但若被控告人身处距离其住所已超过一年之久的地区,亦可考虑向原告的常住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在发起诉讼之际,请务必做好充分准备,包括书面的起诉书、婚姻关系证明文件、以及涉及双方个人身份资料等相关文件。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将依据法律程序安排并传达传票,随后进行庭审等一系列必要环节。审判过程中,法院将会深入审查判断夫妻之间的情感裂痕程度、财产划分事宜、以及子女抚养权等关键问题,并据此作出最终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