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夫妻结束婚姻关系之时,有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裁定往往是以确保孩子能够健康茁壮地成长为首要考量因素。在做出决定时,法院会全面衡量父母双方的经济实力、抚养孩子的实际能力以及家庭生活环境等多个层面的因素。若涉及到的是年纪尚小的儿童,并且母亲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与意愿,那么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由母亲来行使。然而,如果母亲存在着对孩子成长不利的因素,例如身患重病或者存在不良习惯等,那么父亲同样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总的来说,法院在作出有关抚养权的最终判定时,会充分考虑各方因素,以期达到最大程度地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