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取保候审期限已临近一年间的终点,并开始向检察院移交时,意味着此案的审理进程迈入了全新的环节。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您应当全力以赴地配合检察院方的工作安排,积极响应他们的各项指派。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一位资深的律师,以便能够迅速全面地掌握有关案件的详细信息以及检察院的具体指控意见。
同时,您也需要精心筹备必需的证据资料,这样才能为您自身打造出有力的辩护策略。务必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来应对来自检察院的询问,对案件事实要严格遵守真实陈述的原则。
另外,保持与外界的通讯联系顺畅是至关重要的,您需要密切关注案件的动态,并且按照规定参加所有相关的程序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