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到来之际,若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行进一步审理,其最终是否将面临拘留的命运,这将依据案件本身的复杂性以及检察机关对相关证据的严格审查而定。倘若检察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无误,同时具备羁押必要性,那么他们很可能会做出拘留的决定。
然而,如果案件的证据尚显不足,或者犯罪情节相对轻微,那么检察机关也有可能选择不对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快满一年了怎么办
您已经了解到,当取保候审即将满一年时,我们应考虑更换处理方式。
这是因为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哦!如果期限已达标准或者得出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结论,我们必须立马解除了或者取消取保候审。
在尚余取保候审期间,倘若决定机构觉得有必要继续取保候审的话,他们将重新做决定,并且会让犯罪嫌疑人、被告知道,新的取保候审期限将会开始计算。
取保候审这个名词在刑事诉讼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这些司法机构,为了预防被告方趁着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中的空隙逃脱,他们会要求被告提供人作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时听候召唤,同时不会被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状态的一种必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快一年了没消息是不是不起诉
自取保候审实行至今,已近一年时间内并无任何音讯,这并非代表着将不对相关人士进行起诉。需加以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赋予的一种重要且必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其执行期限通常在12个月以内。在此时间段内,各项有关事例的侦查、审查起诉等人为行动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中。若在这段时间内没有收到任何关于事例的信息,可能是由于事例本身的复杂程度较高,导致证据的搜集和审查工作尚未完全结束。一般而言,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事例仍然未能得到妥善处理,那么负责办理此案的司法机构应及时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措施。然而,对于是否会对相关人士提起公诉,则需要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包括证据是否充足、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与负责办理此案的司法机构保持密切联系,以便随时掌握事例的最新动态。
取保候审期满前,案件若转至检察机关深审,是否拘留将视案情复杂度和证据审查结果而定。若证据充分、犯罪明确且需羁押,检察机关或决定拘留;反之,证据不足或情节较轻时,则可能避免拘留,具体依检察审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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