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犯商业机密罪行的典型行为是,以不当途径获取权利人所保护的商业机密资料,或者违背双方协议或权利人对保守商业机密的明确要求,擅自公开、利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机密信息。例如,通过盗窃、贿赂、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获取商业机密并进行散播;又如,掌握商业机密的雇员在离职之后,违反保密条款,将机密信息泄露给竞争对手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