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对十级伤残进行理赔时,其实际赔偿金额的核算方式将依据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后而定夺。一般而言,这些可能涉及的部分包括受害人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误工损失、护理费用和残疾赔偿金等。
其中,残疾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往往会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两个指标,并从定残之日起开始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然而,对于六十周岁及以上的受害者来说,他们的年龄每增长一岁,其赔偿期限则相应减少一年;若受害者达到七十五周岁及以上的年龄,其赔偿期限则仅为五年。
值得一提的是,在十级伤残的情况下,残疾赔偿系数被设定为10%。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的是,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有一定限制的,其中伤残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80000元。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