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具结悔过往往具有减轻刑责的作用。这其中表现出的乃是嫌疑人对于自身犯罪行为的承认及忏悔态度,这有助于提升司法工作效能并加强公正性和公信力。在实际的司法判决过程之中,对于那些选择自首的罪犯,法院在裁定刑期时将会予以适当从轻处罚。例如,当某人因涉嫌盗窃而主动向公安部门投案,并且对自己的罪行进行了全面且真实的陈述,那么在最终的审判阶段,法官将充分考虑到他的自首情节,从而适度地减轻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