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居间行为所促成的合同若被判定为无效,并非意味着居间合同必然无效。在实际情况中,需要对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和分析。例如,如果居间人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全部的居间职责,并且在推动交易达成的过程中并无任何过失行为,那么该居间合同很有可能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了关键性的事实信息或者其他不当行为,从而导致所促成的合同被判无效,那么居间合同恐怕也不能幸免于被认为是失效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