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签了个合同,你要承担的就是说清楚的责任。这个责任大体上分成两类,就像是血管里的两种血液似的,一个叫作“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另一个则是“权利的瑕疵担保责任”。这两者都有各自不同的问题,“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主要是说,你作为卖家,得确保你给人家的东西是好使的或者按照你们之前约定好的那么标准,不然的话,你可就要遭殃了。那“权利的瑕疵担保责任”?这个就更好理解了,简单来说,就是你得确保你卖出去的这些货品不会让别人找买家的麻烦,比如说,买家买了一套房子,结果这套房子却被其他人告上法庭搞得权利不清不楚的,那这种情况就属于“权利的瑕疵”;又比如,你的商品非常糟糕,买回家根本用不了,那也是你需要承担的“物的瑕疵”责任。